成功洗冤:借贷合同被判恶意串通≠刑事犯罪

——虚假诉讼案获撤案的专业突围

近日,由我所容俊律师担任辩护人的一起涉嫌虚假诉讼罪案件,在侦查阶段取得关键突破。尽管该案所涉民事借贷行为此前已被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认定为“恶意串通,合同无效”,但辩护律师通过深入剖析法律关系与客观事实,最终公安机关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基本法律关系与事实

本案涉及两家企业之间多笔资金往来。出借方基于长期合作关系及对借款方实际经营困难的了解,陆续出借资金,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维持企业运营。后因借款方内部纠纷及其账户被冻结等客观因素,出借方担心已出借资金被借款方内部争议先行执行,为明确债权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诉讼行为因此被质疑为虚假诉讼。

辩护切入点

辩护律师并未停留在民事判决的表层认定,而是回归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明确指出:虚假诉讼罪规制的是“无中生有”型捏造事实行为,本案真实借贷关系下的履行争议,不符合该罪本质。律师通过梳理资金实际来源、用途及当事人注意义务等客观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基础,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故意。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充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没有犯罪事实”,依法作出撤案决定。本案再次证明:民事上的效力否定,不等于刑事上的犯罪成立;精准把握不同部门法的评价边界,是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