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取得不批准逮捕结果

2023331日,广州某公司的负责人A某、财务人员B某、业务人员C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广东美利天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服务。

美利天律师介入后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到该公司存在真实业务,只是由于个人散户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让第三方公司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辩护律师认为该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属于如实代开行为,不应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辩护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并递交书面的辩护意见,阐明涉案行为是具有真实交易的如实代开行为,最终顺利为当事人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结果。

 

如实代开现象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如被有关机关认定构成虚开发票,相关人员将面临刑事风险。广东美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细致的服务态度,在案件中做出准确判断,并与办案机关达成有效沟通,从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