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天动态|承办律师尽职尽心,法援案件二审减刑

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是美利天的宗旨。

近日,美利天律师在公益性质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展现专业与责任心,在一起走私案件二审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六个月的减刑判决。

 

一、接受法律援助及案情介绍

202269日,美利天律所接受广东省法律援助局的指派,为钟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一案二审阶段提供辩护。律所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组成辩护团队,由何川律师担任辩护律师,并委任专家顾问夏苗副教授协助办案。

通过阅卷、会见,承办律师了解到如下情况:

20202月至4月间,为赚取高额走私运费,另案处理的被告人多人组成两走私团伙,各自集资购买多艘非法改装的大马力快艇为他人接驳冻肉运回境内。本案当事人钟某某为了获取报酬,为走私犯吊机上货。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某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律师工作

案件无小事,即使是法律援助案件,美利天律师也全力以赴对待。

1、迅速介入,把握案情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认真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此后,承办律师又马不停蹄赶往增城区看守所会见被羁押的钟某某,短时间内尽可能全面、客观地了解钟某的涉案情况。

2、细致检索,深入分析

承办律师在仔细、全面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楚,但上诉人钟某某有认罪认罚、从犯的法定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

承办律师又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三年的类案进行了检索、梳理和比对,发现本案一审判决主刑过重,没有体现认罪认罚情节和从犯情节。经过美利天刑事部内部讨论,最终决定罪轻角度为其辩护。

3、情理结合,成功减刑

确定辩护方向后,承办律师在二审开庭过程中从事实与法律出发,结合近三年判决,以有理有据、入情入理方式作出辩护。最终,辩护人的请求判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的辩护意见被采纳。

承办律师的全力以赴,为钟某悔过自新、家人团聚争得了机会。

 

三、辩护词节选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钟某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的定性没有异议,但认为其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希望法庭对其改判。

具体如下:

1、一审在量刑中未采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是错误的;

2、钟某某符合适用非监禁刑的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认罪认罚的条件下是应当适用非监禁刑;

3、一审在不采纳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情况下,量刑时并未对钟某某主动退赃33000元这个从轻处罚的情节做出评价;

4、走私犯罪的装车场地并非由钟某某所有、租赁和实际占用,故一审认定钟某某提供装车场地是错误的;

5、一审判决未考虑钟某某家中有两名十岁以下未成年儿童、父母都已经七十多岁的家庭情况。

6、现钟某某自愿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恳请对其一审判决进行调整,参考广州市的同类生效判决,建议对钟某某改判为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四、判决结果

经过律师有效辩护,二审判决的主刑部分完全采纳了美利天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上诉人钟某某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广东美利天律师事务所每年承办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美利天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当事人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一致好评。

  

何川  主任律师

2016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九届刑辩论坛暨2016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2018年带领团队办理的黄某某、廖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为第一批保护民营企业家指导案例

2020年带领团队办理的黄某某受贿案入选最高检精品案例

2016年至今,研发了国际刑事司法救助”“刑民交叉整体解决方案”“企业合规体检等法律服务产品。

 

夏苗  实习人员

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刑事法教研室主任,累计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

广州市三农法治研究会理事

广州商学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院法律顾问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在权威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编、参编多本书籍。参与办理多起刑事、民商事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