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资讯速递(8.08-8.14)

 

科技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解决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突出问题,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

根据该《通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将提高到20%;扩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规模。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新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考核频次减少,实行聘期考核、项目周期考核等中长周期考核评价,简化、淡化平时考核。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列席接待性会议。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专训班,并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科研单位面向博士、博士后开展科研职业生涯启蒙培训,定期组织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

来源:科学技术部官网

 

国家版权局印发《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

89日,国家版权局在其官网发布《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十七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版权局的说明,《暂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界定重要概念。保持著作权法中的阅读障碍者与《马拉喀什条约》中的受益人范围一致,实现著作权法中的以无障碍方式提供作品与条约中的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有序衔接,用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对应条约中制作、提供、跨境交换无障碍格式版的被授权实体

 二是明确规则要求。依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制作、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应当遵守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使用合法来源作品,尊重作品完整性,仅限通过特定渠道向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的阅读障碍者或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等要求,保证不影响作品正常使用和避免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此外,还明确应当遵守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和标准。

 三是规定主体资质。规定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和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应当具有与无障碍格式版制作、提供、跨境交换业务相适应的人员、资金和技术,制定符合《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从事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进出口等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无障碍格式版服务机构和无障碍格式版跨境交换机构向国家版权局进行告知性备案,各级著作权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其在业务指导、宣传推广、资源对接、经费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明确违反《暂行规定》导致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社会公众可以对违反《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国家版权局官网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8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是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修订工作基础上起草的,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98日。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说明,本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范围规定。在管理对象方面,按照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体管理的要求,明确将网络剧片等网络视听节目纳入管理范畴,明确将经纪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主体以及在他人组织下参与节目制作的主体纳入管理范畴。

2.完善节目制作经营行为规范。包括对于行业组织及从业主体提出了自律要求,完善节目禁载内容,增加有关片酬管理规定,禁止开展收视率点击率等方面的虚假宣传等。

3.在行政许可设定方面,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进行了优化,包括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取消逐级审核环节、合并电视剧片制作许可、进一步明确许可条件、简化申报材料等。

4.完善对节目制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理。在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了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管理职责和有关机构、个人的配合义务,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了对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这也是今年4月最高检部署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之后,首次发布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本批典型案例共5件。

1.上海Z公司、陈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要旨:检察机关针对互联网科创企业的数据合规漏洞,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开展数据合规。综合考虑涉案企业行业属性、技术行为合规规则,组建独立、专业的第三方组织,提升涉案企业数据合规监督评估有效性。能动创新优化合规考察模式,在疫情期间灵活运用智慧检务开展云听证,兼顾办案的公开与效率,助力复工复产。多措并举推动行业治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建立健全数据合规经营体系,助力构建健康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2.王某某泄露内幕信息、金某某内幕交易案

要旨:办理民营企业高管涉证券犯罪案件,要兼顾惩罚个人犯罪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激励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的双重目标。积极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突出检察机关在合规工作中的全流程主导作用,探索实践检察建议宏观把控+检察主导第三方考察+检察听证事后监督的企业合规路径。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在引导监督涉案企业落实落细合规计划中的专业化作用,以量化式评估验收标准助推企业合规工作取得实效。

3.江苏F公司、严某某、王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要旨:针对涉案的小微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可以根据《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简化合规审查、评估、监管等程序,由检察机关主导合规监管和验收评估,并直接对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和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针对涉案企业和责任人,应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区分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4.广西陆川县23家矿山企业非法采矿案

要旨:针对非法采矿系列案涉案企业多、案发原因复杂、办案风险大的特点,依托检察机关纵向和地方各部门横向系统化、矿山治理行业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办案过程透明化办案模式,创新利用检察大数据赋能企业合规,推动行业整治,构建良好的企业合规文化,促进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办理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同时,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中,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5.福建省三明市X公司、杨某某、王某某串通投标案

对于涉案高新技术型民营企业,围绕企业特点全面做好合规前调查,提出整改建议,使涉案企业明确合规整改方向。结合相关领域的合规标准,指导企业细化合规计划,严格督促企业逐条对照落实。综合运用多类型评估、考察机制,确保合规验收环节的质量效果。持续做好不起诉后跟踪回访,助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