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资讯速递(11.14-11.20)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

《通知》指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市场监管执法要求、明确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2022年版《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通知》明确,《指导目录》主要梳理规范市场监管领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部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并将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新《规定》自202212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规定》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

新《规定》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来源:中国政府网

 

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意见》作为继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后,又一重要规范性文件,对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协商和解、多元调解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要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指导,健全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要强化协商和解,强化和解协议履行和效力。要做实多元调解,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特色优势,进一步增加调解服务供给。

《意见》明确,要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对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先行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推进劳动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开展全流程在线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

《意见》还对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智慧协商调解建设,加大保障力度等作出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11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8号)。《规定》共9条,自20231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案情复杂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以及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人民币50亿元以上(包含本数)或者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11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典型案例各10件。

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

目录

1. “驾校联营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722号】——涉横向垄断协议的合同效力认定

2. “无励磁开关专利侵权和解协议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298号】——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3. “幼儿园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53号】——横向垄断协议实施者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认定

4. “涉沙格列汀片剂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388号】——非垄断案由案件中的反垄断审查

5. “延安混凝土企业合同纠纷及横向垄断协议纠纷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陕01知民初509号】——横向垄断协议的损害赔偿计算

6. “涉中超联赛图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1790号】——体育赛事商业权利独家授权中的反垄断审查

7. “威海水务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395号】——公用企业限定交易行为的认定及损害赔偿计算

8. “海南消防检测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行终880号】——反垄断罚款基数上一年度销售额的理解

9. “茂名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行终29号】——“其他协同行为的认定以及上一年度的理解

10. “惠州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行初12号】——行业协会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目录

1陪伴式直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1民初22016号】——涉直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2不粘锅商业诋毁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浙民终250号】——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3喜剧之王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粤73民终2289号】——作品名称权益的保护

4“App唤醒策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87715号】——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5微信抽奖有奖销售行政处罚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2021)苏0509行初44号】——违法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

6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川01民初913号】——“刷单炒信行为的认定

7张百年仿冒混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4号】——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

8.工程图片虚假宣传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再1号】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9胍基乙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621号】——被许可人保密义务的认定

10芯片量产测试系统侵害技术秘密行为保全措施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知民终1646号】——侵害技术秘密案件中行为保全措施的适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

11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这5件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类型,包括某服饰公司申请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案、某商贸公司申请撤案监督案、某丝绸公司申请不立案监督案、石某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相某等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小微企业和解案等五个案件。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