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资讯速递(8.29-9.04)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表决通过

9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该部法律将于2022121日起施行。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该部法律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该部法律。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该部法律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人大网

 

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表决通过

9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部法律将于202311日起施行。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主要有以下亮点:

第一,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范:健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基础制度;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范围;强化了产地监测与评价等制度;完善了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利用制度。

第二,突出全程管控,全链条治理:明确将农户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新增冷链物流质量安全规定;新增网络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要求。

第三,突出科学管理,标本兼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媒体要开展农安公益知识宣传;行业协会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农户检测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约谈内容;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四,突出绿色优质,提质增效:鼓励和支持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鼓励和支持选用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鼓励生产优质农产品,实施分等分级,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等规定;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改善生产条件。

第五,突出从严监管,压实责任:强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诚信自律义务;整体提高处罚额度;增加行政拘留;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明确乡镇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属地责任;细化部门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有关考核,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实行最严肃问责。

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近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路径,进一步优化标准规划布局,突出标准有效供给,强化标准应用实施,为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保障。

来源:中央网信办官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83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

该指南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办向国家网信办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三)自上年1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四)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根据该指南,属于数据出境的行为包括:(一)数据处理者将在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传输、存储至境外;(二)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查询、调取、下载、导出;(三)国家网信办规定的其他数据出境行为。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223号)

8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2223号)。《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明确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涉案人员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为了减少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管辖权争议,《意见》还对此类案件的分案并案处理规则、指定管辖等问题作出了明确。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取证。一方面,《意见》明确了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调查核实规则,规定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依法收集的电子数据等材料,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作为证据使用。另一方面,《意见》对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跨地域取证规则作了明确,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供电子数据的,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针对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证据材料数量特别众多且具有同类性质、特征或者功能的情况,《意见》允许在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的情形下,按照一定比例或者数量选取证据。针对涉案人数特别众多的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意见》规定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收集证据逐一证明、逐人核实涉案账户资金来源的,可以根据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交易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对犯罪数额作出综合认定。

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处理。为加大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意见》规定公安机关要全面收集证明涉案财物性质、权属情况、依法应予追缴、没收或者责令退赔的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要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人民法院要依法作出处理,以有力促使涉案人员退赃退赔。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为主题印发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旨在发挥公开听证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检察履职的作用,指导、规范和引领检察机关办案实践。

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四件案例,分别是申诉人陈某某合同诈骗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申诉人吴某某、杨某某不满司法机关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申诉人董某某民间纠纷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申诉人董某娟自诉案件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其中,从案件性质看,该批指导性案例包含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2件、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1件,不服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件1件。

1.陈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检例第158号)

要旨: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和争议较大的刑事案件应当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做到厘清案情、释明法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重在释法说理,解开心结,引导当事人理解、认同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主办检察官主持听证,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可当场宣布处理决定并阐明理由。在听证员评议时,主办检察官可结合听证情况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沟通交流,做针对性更强、更为具体的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工作。听证员评议意见是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重要参考,检察机关要保障听证员独立和充分发表意见。

2.吴某某、杨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检例第159号)

要旨:对于因司法机关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但未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引起刑事申诉的,检察机关应当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必要时组织检察听证,弥补原案办理中的缺陷,促进案结事了。要认真做好检察听证前的准备工作。出现申诉人不信任、不配合等抵触情形的,要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必要时争取当地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共同解开心结,确保听证顺利举行。办案过程中发现申诉人因案致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当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对于反向审视发现的原案办理中履职不到位或者不规范司法等问题,应当促使相关检察机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3.董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检例第160号)

要旨:检察机关办理因民间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复杂、疑难刑事申诉案件,应当举行检察听证,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误会和积怨,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对于刑事申诉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不完善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能动履职,推动主管部门予以完善。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检察听证,就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案件等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综合治理。

4. 董某娟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检例第161号)

要旨:检察机关办理申诉人走访申诉的案件,可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申诉案件办理场所举行简易公开听证,由检察官和听证员现场解答申诉人关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心理咨询师可以作为听证员或者辅助人员,参与检察听证,有针对性地给予申诉人专业化的心理疏导,纾解其心结,增强释法说理效果,促进矛盾化解、案结事了。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

近日,公安部制定印发《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自202210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共1076条,在反有组织犯罪法搭建的法律框架基础上,作了承接细化和充实巩固,系统归纳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职责和基本原则;对公安机关预防和治理职责及相关程序作了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的法律地位和具体程序;明确了公安机关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要求;强化了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工作机制;明确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新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并对国际合作、专业队伍建设、物质保障、证人保护等有关内容作了细化规定。

来源:公安部官网